规定了适用于此类副产品的具体卫生标准 随后通过第 号条例 制定 其中包括以下关键信息 了解此类废物的管理方式。关于这一点 让我们记住 该条例是直接适用于所有联盟州的条例 不需要任何内部起源的法律规范。 随后 在欧洲层面 制定了一套非常广泛的法规 在几个案例中对先前的法规进行了修改 涉及各方面 例如羊毛或毛发的商业化 或涉及诸如 副产品的运输条件。
就我国而言 年发布了
第 号皇家法令 其中就 在我国的应用给出了一些比令更具体和更具体的指令。它随后被各种随后的皇家法令修改。例如 第 号皇家法令规定了国家流 印度电话号码清单 动登记处 以便将不同自治区的不同主管机构登记的所有数据集中在一个单一的登记处 并且还有一份注册运营商名单或授权进行流动这类副产品。 在地区一级 只有某些自治区决定在这方面立法。
关于此类产品的处理
应该注意的是 在特定 立法规定的所有内容中 关于废物和受污染土壤的第 号法律均不适用 除非使用上述副产品用于焚烧 沼气或堆肥厂或垃圾填埋 BJ 导致 场的处理 根据副产品的类别有不同的选择 例如 所有这些都可以焚烧 但只有第 类和第 类的才能进入沼气厂。 此外 根据目的地设施的类型 必须考虑不同的条件 以及一系列与必要设备相关的非常具体的要。